24周年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2/08 16:43:27  字体: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送达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 直接送达:将复议决定书直接交付给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2. 邮寄送达:将复议决定书通过邮政服务寄送给当事人。
3. 留置送达:如果直接送达时当事人拒绝接收,可以将复议决定书留置于当事人处。
4. 公告送达:在无法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告送达。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送达方式应当合法、有效,并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收到。

直播公开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课程推荐
        快速问答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

        查看更多 相关问题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