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中,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包括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益。这些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对侵犯这些权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
民事权利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 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对有形或无形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人身权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2. 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指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相对权是指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特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
3. 专属权和可转让权:专属权是指仅权利人自己享有且不能转让的权利,如人身权;可转让权是指权利人可以依法转让给他人 的权利,如财产权。
4. 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是指不需要其他权利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权利,如债权;从权利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权等。
5. 原权和救济权:原权是指基于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最初权利;救济权是指当原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在涉税服务中,民事权利的保护尤为重要,因为税务师在提供服务时可能会涉及到处理大量的财产和敏感信息,因此需要了解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民事权利,以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