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计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4/09 14:54:27  字体: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职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职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如果选择单独计税,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纳税。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如果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将与其他综合所得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一起,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的计算方法进行汇算清缴。年度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 - 60000元/年基本费用 - 专项扣除(如五险一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税收筹划需求,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单独计税,则不能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如果选择并入综合所得,则需要按照综合所得的计算方法进行年度汇算,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扣除项目,从而可能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会计师,以便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做出最佳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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