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即征即退与增值税扣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税收处理上有所区别。
1. 营改增即征即退:
营改增即征即退是指在增值税征收过程中,对于某些特定行业或企业,税务机关在征税的同时,将所征税款全部或部分退还给纳税人的政策。这种政策通常是为了扶持某些行业或者应对特定的经济情况而实施。即征即退的税款可以是全部的,也可以是部分退还,具体比例由税务机关根据相关政策确定。
2. 增值税扣减:
增值税扣减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纳税人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费用、支出或成本从销售额中扣除,以减少应纳税额。这些可扣除的项目通常包括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通过扣减这些项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会减少,但并不是将所征税款退还给纳税人。
总结来说,即征即退是税收的一种优惠方式,相当于退还部分或全部已征收的税款;而增值税扣减则是通过计算应纳税额时的合理扣除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不会将已经征收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