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之前已经计入进项税额的发票,由于某些原因(如发生退货、产品召回、发票错误等)需要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从而减少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调整会计分录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首先,需要将原计入进项税额的金额从相关科目中转出,即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相应的成本或费用科目。
2. 然后,需要将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减除,即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3. 如果涉及现金或银行存款的退还或赔偿,还需要在贷方增加“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下面是具体的会计分录示例:
假设因为发生退货,需要转出进项税额1000元,原计入进项税额的商品成本为10000元:
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
之后,在发现需要转出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
这样,就完成了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进项税额转出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和应交增值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