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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3/28 10:24:29  字体: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的期限如下:
1. 申请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提出和解申请。
2. 决定期限: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收到和解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和解。
3. 和解期限:决定同意和解的,应当在收到和解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和解。
4. 调解期限: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愿进行调解。调解期限由各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60日。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期限可能因特殊情况而延长,例如在不可抗力、重大复杂案件等情况下,经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和解或者调解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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