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税服务实务中,""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会计科目主要用来核算企业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税额。这个科目属于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当企业发生应交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这个分录会减少企业的银行存款或现金等流动资产,同时增加企业的应交税费。由于这个科目是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因此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当期损益。
当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这个分录会减少企业的银行存款或现金等流动资产,同时减少企业的应交税费。同样,由于这个科目是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因此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当期损益。
总结来说,""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科目本身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因为它是一个过渡科目,用于记录应交增值税的金额,最终影响的是企业的应交税费总额。当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才会通过""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减少应交税费,同时减少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这个过程也不会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当期损益的变动通常是由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科目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