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和免征额是税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税收征管中有着不同的应用和含义。
1. 起征点:
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起征点主要是为了体现税收对低收入者或不富裕行为的照顾,同时也是为了简化税收征管。例如,假设某税种的起征点是100元,如果纳税人的收入或交易额低于100元,则无需纳税;如果高于100元,则需要就其全部收入或交易额纳税。
2. 免征额:
免征额是指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数额中超过免征额的部分才需要征税。免征额同样体现了税收对纳税人的一定程度的照顾,但与起征点不同,免征额是对超过规定数额的部分征税,而不仅仅是达到规定数额。例如,如果某税种的免征额是100元,纳税人收入或交易额的前100元是免税的,但超过100元的部分需要纳税。
总结来说,起征点是征税的起点,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才需要纳税;而免征额是征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部分,只有超过免征额的部分才需要纳税。两者在税收负担和征管上都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