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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中,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税款如何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3/10 12:16:51  字体:
在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中,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税款计算过程如下:
1. 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2.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预扣率通常为20%。
3. 计算预扣预缴税款的具体步骤:
   - 首先计算收入额:
     - 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收入额 = 每次收入 - 800元;
     - 如果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则收入额 = 每次收入 - (每次收入 x 20%)。
   - 然后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预扣预缴税款 = 收入额 x 预扣率

举个例子:

假设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为5000元。

- 计算收入额:
  因为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所以减除费用为20%。
  收入额 = 5000元 - (5000元 x 20%) = 5000元 - 1000元 = 4000元。

- 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预扣预缴税款 = 收入额 x 预扣率
  预扣预缴税款 = 4000元 x 20% = 800元。

因此,该居民个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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