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收入确认和计量如下:
1. 租赁收入的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当租赁期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确认租赁收入。租赁收入通常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也可以根据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
2. 租赁收入的计量: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收入通常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量:
- 固定租金收入: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了固定的租金,企业应当按照固定的金额确认租赁收入。
- 可变租金收入: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了可变的租金,企业应当按照变化的金额确认租赁收入。
- 分成租金收入: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了以租金以外的其他方式(如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来支付租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确认租赁收入。
3. 会计处理: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收入通常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进行核算。同时,相应的租赁成本(如管理费用、维修费用等)在“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中进行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价值是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因此,在确认租赁收入时,不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租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仅影响当期损益,不会影响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