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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证书申请系统开放截止2019年6月10日。
二、全科考试合格人员申请领取证书时,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是否入会”一栏请勾选“是”)进行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至宁波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现场审核领证。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需出具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5)免试者,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
四、证书领取手续由考试合格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代领。
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当出具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单位代领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五、领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6月10日。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号恒隆中心23A。
六、如有问题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4000033955 (010)6841 3988转8703/8704/8706(工作日9:00—17:00);宁波市注册税务师协会:0574-83870549 1348609317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七、自愿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
1、考取税务师职业资格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作为执业会员入会,非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即为非执业会员入会。
2、会员入会所需材料
(1)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执业会员需加盖事务所公章;
(2)2寸证件近期免冠照2张;
(3)税务师职业资格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宁波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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