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劳务收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11 18:51:08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劳务收入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商业企业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供货方计入销售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商业企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冲减进货成本,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供货方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销项税额冲减销售收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相关链接:

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软件产品的特殊规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