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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9〕第16号
根据2019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并应广大考生要求,现将补充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9:00至8月9日18:00。报名系统入口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或登录考试报名系统()。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等相关事项详见《2019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9第7号,2019年4月16日发布)。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并选择考试科目后,应完成考试交费程序,只有完成考试科目交费手续,才属报名完成、报名成功。
(二)此前已完成报名的,如有需要,可在补报名期间调整、增加考试科目或重新选择考试城市。
(三)需要开具交费发票的,请按报名系统提示,及时下载并打印发票。开具发票截止期为2019年12月31日(过期不受理补办以前年度的发票)。
(四)申请免试的,请按照免试条件在免试申请期内(7月22日9:00至7月31日18:00)上传有关资料。
(五)补报名工作结束后,将不再受理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
四、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写的5个考试科目的备考用书,已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发行,考生可自行在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并请关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有关信息。
五、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可获得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六、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过”幌子招摇撞骗,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同时提醒广大考生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谨慎登录其他网站的链接,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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