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报名政策的五大变化
各位考生有没有看过2019年税务师报名简章呢?与2018年税务师报名简章相比,2019年税务师报名简章都有哪些变化知道吗?为了让税务师考生报名更顺利,正保会计网校特找出2018年税务师报名简章,将5个较大的变化列举出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无论你是第一次报考,还是老考生,都应引起注意。
一、报名时间大体一致,比去年减少1天
2019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9:00至6月21日18:00。2018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4月20日-6月20日。相比之下,2019年的报名时间比2018年少1天,虽然相差无几,但税务师考生仍应注意,尽量提早报名。
2019年与2018年税务师时间节点对比
年份 | 报名公告发布 | 报名时间 | 补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2019年 | 2019-04-16 | 2019年4月22日至6月21日 | 2019年7月22日至8月9日 | 2019年11月9日,11月10日 |
2018年 | 2018-04-12 | 2018年4月20日9:00至6月20日 | 2018年7月25日9:00至8月10日 | 2018年11月10日,11月11日 |
二、2019年税务师新增48个考点
2019年全国共设考点城市151个(新增考点城市48个),这些新增考点主要分布在16个省份。考点的增加意味着2019年税务师考试人数有上涨趋势。自2018年开始,随着税收新政不断出台,税务师行业风风火火地走入了大家视线。我们相信,2019年的税务师无论是行业前景还是证书含金量,都将越来越受重视,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可。
新增的考点有以下这些城市:
【安徽省】阜阳市、马鞍山市、安庆市、滁州市、六安市、亳州市、宣城市、黄山市
【福建省】漳州市、龙岩市
【广东省】中山市、江门市、湛江市、清远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贵州省】遵义市、六盘水市
【河北省】邯郸市、承德市
【河南省】南阳市、安阳市、许昌市、商丘市、焦作市、开封市、平顶山、信阳市
【湖南省】株洲市、常德市、湘潭市
【江苏省】宿迁市
【江西省】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山东省】威海市、德州市、滨州市、菏泽市、聊城市
【陕西省】宝鸡市、渭南市
【四川省】乐山市、泸州市、德阳市、南充市
【云南省】曲靖市
【浙江省】湖州市
三、2019年税务师报名条件增加特别提醒
2019年的税务师报名公告中特别提醒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填写学生证学号。
小编提醒各位应届生朋友,报考时一定要注意,学生证学号、学历(学位)证各种号千万不要填串,看清楚再填写,否则影响报名信息提交。
四、2019年税务师考生咨询方式有所增加
2019年中税协增加了专门解答报名系统技术性问题和解答考试政策性问题的电话,投诉电话与去年一致。
热线咨询:021-61651875(解答报名系统技术性问题)
4000033955 (解答考试政策性问题)
考生投诉:
考试办公室电话:010-6841 3988转8701、010-68459608(工作日9:00—17:00)
这里提醒老考生注意,2018年电话接通时间是工作日9:00—18:00,而2019年是工作日9:00—17:00。比去年提前了一个小时,小编提醒大家,有问题赶紧问,千万别拖!
五、税务师大纲的修订
2019年《税法(I)》考试大纲修订内容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截止到2019年度3月31日前发布的税收政策(含3月31日以后执行的税收政策,如: 车辆购置税法),考生应注意标注时间。
本次修订:
1.调整了第二章增值税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税率;
2.增加了有利于投资、消费和出口等方面增值税优惠政策;
3.对增值税发票按照类型和管理要求进行重新梳理;
4.增加了第六章车辆购置税法的内容。
2019年《税法(Ⅱ)》考试大纲修订内容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截止到2019年度3月31日前发布的税收政策。
主要修订内容:
除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九章耕地占用税、第十章船舶吨税外,其他税种新出台的法规较少,总体修改的内容变化不大。
2.个人所得税由原来的分类征收,改革为当前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内容变化较多。一是税率的变化;二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原来的按次或按月征收,改为当前的按年计征的变化;三是扩大了扣除范围,增加了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变化;四是增加了平时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的变化。
3.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由原来的暂行条例上升为当前的耕地占用税法、船舶吨税法,相关内容有所变化,修改时也作相应调整。
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大纲修订内容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2019年3月31日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019年考试大纲取消了原大纲第四篇,将相关法律制度的程序法与实体法统一成篇,各篇的内容都有增加和删减。特别是民商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制度所在篇的内容有所调整。
在民商法部分主要增加了“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内容。在第三篇除增加“监察法律制度”外,在刑法部分增加了“贿赂犯罪”内容,在刑诉法部分删除了“证据”“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内容,增加了“刑事审判”“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内容。
2019年《财务与会计》考试大纲修订内容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主要会计、税收政策法规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本次大纲在2018年度考试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补充和修订。主要调整了下列内容:
1.第六章第三节中增加了“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2. 第六章第四节中增加了“存货的日常控制”。
3.针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租赁》等准则的修订,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4.对第十六章的内容进行了优化,将原六节缩减为四节。
5.第十七章增加了“现行会计与税法的主要差异”内容。
6.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2019年《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修订内容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2019年3月31日之前发布的税收政策为依据。
本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处理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在掌握《税法(I)》和《税法(II)》的基础上,要求应试者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基本制度和规则,熟悉各项涉税服务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能够掌握税务师行业执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本次《涉税服务实务》大纲修订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1. 在第一章中增加了2018年关于涉税服务制度的规范管理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关内容;
2.针对2018年进行的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在第二章中对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进行了修改,对部分税务登记管理事项进行了修改;
3.第三章对于涉税鉴证服务的基本流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
4.第四章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税务登记有关的规定或者名称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5.第九章根据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对增值税改革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
6.第十章增加了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4月30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的有关内容;
7.第十二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2018〕142号),增加了社会保险费申报代理和审核的有关内容。
以上便是2019年税务师报名政策公告与18年公告不一样的地方,正保会计网校将继续为您提供2019年税务师报名、税务师考试、税务师教材、税务师考试辅导等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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