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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关于明确四川省税务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的通知,快来看看具体内容都有哪些吧!
川税协发〔2021〕36号关于明确四川省税务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税务师:
根据中税协《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45分钟为一个学时。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者,根据身体情况和从业情况自主选择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长。
一、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继续教育规定
明确我省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每年须完成的90个学时包括:
(一)完成中税协后续教育不低于32个学时(必修),包含:中税协网校课程、中税协直播课程、中税协组织的各类面授业务培训班等;
(二)完成线下培训不低于60个学时,包含:省税协组织的各类培训、税务师事务所组织的财税类内部培训、税务师自主培训等。
参加税务师事务所组织的财税类内部培训、税务师自主培训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综合学时”中进行“自主申报”。
二、社会非执业税务师的继续教育规定
明确我省社会非执业税务师每年须完成的90个学时包括:
(一)完成中税协后续教育不低于10个学时(必修),需在中税协网校学习;
(二)完成税务师自主培训不低于80个学时,并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综合学时”中完成“自主申报”。
三、税务师继续教育学时的抵减问题
学员如取得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财务相关的证书,可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综合学时”中进行“自主申报”,抵减当年度税务师继续教育学时。
(注:不可抵减必修学时)
四、税务师继续教育的检查问题
(一)学习年度。学员学习年度时段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度6月30日内,因我省年检时间固定在每年3月,学员须在年检前完成学时。税务师必须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未能按要求完成学时的,当年度个人会员检查不合格。
(二)补救措施。继续教育成绩查询结果不合格的会员,可于下一年度在中税协网校平台(含直播)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注:补学课程需付费)。补学完成后查询结果为“合格”。
(三)惩戒办法。税务师拒不接受继续教育,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由省税协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抄送省级税务机关,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税务师继续教育相关网址
(一)中税协网校:
(二)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综合学时管理模块填报指南: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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