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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专家点评:行政处罚(12.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30 16:05:47 字体:

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多选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  )的,行政处罚无效。

A.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B.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C.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D.未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E.事先未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法定原则。(1)选项A、B: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2)选项C、D: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3)选项E(联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即作出行政处罚的,虽然违反行政处罚的法律原则,但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不会导致行政处罚行为的无效或撤销。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关于行政处罚的无效和不成立,其区别的重点在于,不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这种违反法定程序的,属于行政处罚不成立。其他的违反法定程序,属于行政处罚无效。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12.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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