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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居民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的规定(2023.12.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3/12/21 10:06:11 字体:

不要急于否定自己,不到最后谁也不能妄下定论,你我皆是黑马,所以继续努力吧!别忘了来做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稳扎稳打,一步一步走向成功!

单选题

下列关于居民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说法错误的是( )。

A、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B、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年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 

C、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D、已经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不再调整到其他所得中扣除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

【点评】本题考查居民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的规定: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
1.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2.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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