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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行政相对人对国税局与地税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
A、可以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B、可以向该国税局的上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应该向该地税局的上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D、应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E、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进行转送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税收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题是国税局与地税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是国家税务总局。
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每日一练(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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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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