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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综合所得汇算清缴(10.1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10/14 09:31:16 字体:

再长的路,一步步也能走完,再短的路,不迈开双脚也无法到达。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练习题,每天做一道,每天都涨分!

根据我国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判定的安全港条款,下列从中国取得股息所得的申请人为“受益所有人”的有( )。 

A、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

B、缔约对方政府

C、被缔约对方个人直接持股90%的申请人

D、被缔约对方非上市居民公司间接持股100%的申请人

E、缔约对方居民个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E 
【解析】
根据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判定的安全港条款,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9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1)缔约对方政府; (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 (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 (4)申请人被第(1)至(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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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家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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