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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1日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每日一练错题点评
共有 105人参与本题测试,正确率 29.72%
多选题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如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证明关联债权投资金额、利率等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下列同期资料中由企业提供的有( )。
A. 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
B. 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
C. 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变动情况说明
D. 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
E. 在关联融资期间产生的销售收入和对应的销售成本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如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除遵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外,还应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以下同期资料,证明关联债权投资金额、利率、期限、融资条件以及债资比例等均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1)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
(2)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
(3)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的变动情况说明;
(4)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
(5)关联债权投资的货币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及融资条件;
(6)企业提供的抵押品情况及条件;
(7)担保人状况及担保条件;
(8)同类同期贷款的利率情况及融资条件;
(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
(10)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
点评:本题正确率为27.13%。本题考察的是企业所得税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扣除需要报送的资料,有点实务。不是考试重点,大家可以通过这个题目对这个问题有个印象。加油!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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