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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错题点评】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每日一练:监事会职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5/11 16:13:47 字体:

【专家错题点评】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每日一练:监事会职权

  2015年2月27日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每日一练错题点评 

  共有127人参与本题测试,正确率62.76%

  多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没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宋某。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B.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C.制订公司分立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D.向股东会提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职务

  E.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事会(监事)的职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分立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所以选项B、C错误。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属于股东会的职权。所以选项E错误。

  点评:监事会职权

  本题考核监事会(监事)的职权。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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