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12.3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12/31 10:31:29 字体:

2021年税务师备考从一点一滴的积累开始。平时注意做题训练。做题是检测学习成果的好办法,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每日一练栏目提供高质量练习题,赶快做一做。

多选题

同时具有下列( )情形的,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A、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且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B、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C、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D、购买方将专用发票丢失 

E、购买方在认证后将专用发票交给销售方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
【解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税务师:每日一练《税法一》(12.31)

税务师:每日一练《税法二》(12.31)

税务师:每日一练《财务与会计》(12.31)

税务师:每日一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12.31)

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家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