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取回权(03.2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3/03/27 09:28:49 字体:

如果说学习有捷径可走,那么它就是勤奋;如果说知识就是力量,那么它就是实践。想熟练掌握课本知识,我们要通过做题,加深知识点的印象!税务师每日一练,教研老师精心总结、点评,助你巩固所学知识点!

多选题

甲企业于2021年9月1日向乙企业购买一批货物,约定货到付款。乙企业于2021年9月5日发货,在运输途中,乙企业得知甲企业被受理了破产申请,但是乙企业没有及时表示取回货物。在货物到达甲企业后,甲无力支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可以通过管理人行使取回权 

B、乙企业不可以行使取回权 

C、管理人收到货物,只是处于保管人地位 

D、乙企业只能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 

E、乙企业的债权应优先受偿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D
【解析】
只有在途标的物并且尚未收到全部买卖价款,出卖人就可以行使取回权,本题出卖人乙企业没有在运输途中行使取回权,那么当则在标的物到达买受人甲企业时,就丧失了取回权。乙企业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不能优先受偿。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税务师:每日一练《税法一》(03.27)

税务师:每日一练《税法二》(03.27)

税务师:每日一练《财务与会计》(03.27)

税务师:每日一练《涉税服务实务》(03.27)

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