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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个人取得股权激励的计税方法(2023.05.1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3/05/16 09:33:40 字体:

少一点抱怨,多一些行动,嘴上功夫再好也不及动动手指!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精选好题,每天提供一道练习,无压力还有动力,拿捏得刚刚好!

单选题

(2019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

A、并入当年结合所得计算纳税 

B、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C、不并入当年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计算纳税 

D、不并入当年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按月份数分摊计算纳税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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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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