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知识点:委托物资的回收
2016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备考已经正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科目的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三章 存货
知识点:收回委托物资时是否计入存货成本
(一)收回委托物资时一定计入存货成本
(1)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
(2)加工费;
(3)往返运杂费。
(二)收回委托物资时不一定计入存货成本
(1)消费税: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不计入存货成本。
小规模纳税企业交纳的增值税不可以抵扣,计入存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