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中评协关于发布《2023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报名简章》的公告
中评协公告〔202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有关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2023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报名简章》,现予公告。
附件:2023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报名简章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2月22日
2023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报名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现将 2023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以下简称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31日 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2023年6月1日 9:00 至6月7日24:00为补报名时间。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珠宝专委会)网站( 珠宝首饰评估网)考试平台,或直接登录 进行报名。
(一)填写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一年 1 寸白底免冠证件照(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 JPG 或 JPEG 格式,白色背景,尺寸 25mm*35mm,像素 295*413,下同),再选定报考科目。
2.非首次报名人员,登录后首先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有变化,应做相应修正,修改后再选定报考科目。
(二)交费
1.《珠宝鉴定与评估》科目考试费为 380 元,《珠宝评估实务》科目考试费为1200 元。通过考试平台支付,可采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交费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 日 9:00至 3 月 31 日 24:00。
2.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交费的考生,可以更换考试科目。
3.报名期间,考生可申请退还考试费。报名截止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4.交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考生可于2023年10月16日至30日登录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5.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补报名
1.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程序的,均可补报名;补报名交费时间为2023年6月1日9:00至6月7日 24:00。
2.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可增报考试科目。
四、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教材
(一)考试科目
《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为珠宝评估专业科目,共2科。
(二)考试大纲
2023 年沿用《2022 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大纲》, 可通过中评协网站( ) 和中评协珠宝专委会网站( 珠宝首饰评估网)查看下载。
(三)考试辅导教材
考试辅导教材为《珠宝首饰评估》(第二版,2022 年),订购电 话:010-58276023 ,010-58276025 ,13601112688 ,18201672016。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其中,《珠宝评估实务》科目考试含实操考试,考生需使用仪器对珠宝玉石进行鉴定和分级。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3 年9月2日 9:00-12:00《珠宝鉴定与评估》14:00-15:30 《珠宝评估实务》(笔试部分)2023年9月3日《珠宝评估实务》(实操部分)具体考试时间及场次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地点设在北京。
七、准考证打印
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8月10日至25日登录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1.《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 分。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33 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 60%。中评协发布考试成绩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 4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 年内,参加珠宝评估专业科目(2 个科目)考试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2 个科目共 4 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证书。
(二)免试申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考《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2 个科目。考生需在报考时上传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领取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持国(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
证书。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评协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证书》。
九、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上述文件规定。考生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考试信息将通过中评协网站()和中评协珠宝专委会网站( 珠宝首饰评估网)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谨慎登录其他网站的链接,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
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21-61651876 或者在考试平台页面点击“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联系中评协珠宝专委会秘书处,电话:010-58276125(工作日 9:00-17:00),也可将问题发送至电子邮箱:。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网公布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