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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执业会员职业
湘评协〔2020〕4号
各市州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各资产评估师: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执业会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情况年检(以下简称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登记在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以下简称资产评估师),以及非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二、年检内容
(一)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二)是否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是否完成2019年继续教育;
(四)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五)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六)是否按规定报送或者更新诚信信息;
(七)是否按规定办理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退休人员除外);
(八)是否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
(九)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年检申报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应提交的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报告;
2、《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3、《2020年度应参加年检资产评估师情况一览表》(附件2);
4、《2020年度不符合年检规定或未参加年检资产评估师情况表》(附件3);
5、《2020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4);
6、有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电子版(可提供网络人事档案查询截图),年龄未满60周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已满60周岁退休人员无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7、资产评估机构取得的其他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房地产估价资质、土地评估资质等)。
以上第3、4项须同时提交电子版,第5项应按第3项所列人员对应顺序排列。
(二)协会代管的资产评估师应提交的材料
1、《2020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4);
2、有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或退休证明电子版(已满60周岁退休人员无须提供)。
(三)市州协会应提交的材料
1、本市州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2020年度市州应参加年检资产评估师情况汇总表》(附件5);
3、《2020年度市州不符合年检规定或未参加年检资产评估师情况统计表》(附件6);
4、所辖资产评估机构报送的年检材料。
以上第2、3项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年检步骤
资产评估师在申报年检材料前需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完善资产评估师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一)年检材料报送
我会考虑当前疫情影响,结合实际,年检实行“网上办理”、“快递办理”等方式,力争做到“零跑腿、不见面”。年检纸质材料可邮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交电子版。
年检材料报送时间:省直管资产评估机构、省评协代管的资产评估师为2020年4月20日至30日,市州协会为2020年5月6日至9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7)。
年检材料报送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1914房(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会员部),邮编:410015。
(二)年检结果公布
2020年5月底,在“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布年检合格资产评估师和暂缓年检资产评估师名单。对暂缓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待暂缓年检事项消除后再进行检查,并于2020年6月底前公布年检结果。
五、年检处理
(一)资产评估师有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会不予通过年检,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取消其执业会员资格、注销其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自愿申请注销登记的;
3、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二)资产评估师有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会不予通过年检,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取消其执业会员资格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收回职业资格证书:
1、年检发现在登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资产评估相关工作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职业道德的;
3、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或离所备案手续、未按规定报送或者更新诚信信息又拒不改正的;
4、受行政处罚、处分,情节严重的;
5、受刑事处罚的。
(三)资产评估师有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会不予通过年检,责成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我会审核并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取消其执业会员资格后变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类别:
1、不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
2、自行停止执行资产评估师业务满1年的;
3、本人申请不继续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
4、协会代管执业会员的代管期限连续满12个月的。
(四)资产评估师有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会暂缓通过年检:
1、不履行会员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2、违反有关规定但不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条件的;
3、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
4、本人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5、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6、所在资产评估机构未持续保持设立条件的;
7、协会代管执业会员的代管期限连续未超过12个月的。
以上(一)、(二)项年检不通过的资产评估师,须向省评协提交由资产评估师本人签字或者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的《注销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并收回资产评估师印鉴。
对第(三)项年检不通过的资产评估师,应当变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类别。资产评估师本人和其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2020年度不符合年检规定或未参加年检资产评估师情况表》(附件3)、《2020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4)、市州协会应当在《2020年度市(州)不符合年检规定或未参加年检资产评估师情况统计表》(附件6)上明确签署申请变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类别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取消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资格登记表》《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及其所需附件材料,并收回资产评估师印鉴。
六、年检要求
(一)2020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我会将着重清理不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的资产评估师;重点检查新设资产评估机构、中小型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股东);受到投诉举报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资产评估师;60岁以上且最近两年登记的资产评估师。
(二)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在年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会将按照《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对资产评估机构、相关资产评估师及其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惩戒。
(三)各资产评估机构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安排专人负责年检工作,确保上报的年检材料真实、完整。各市州协会应加强对所辖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查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年检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补录
因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新上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及时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监管信息。具体事项请联系资产处(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0731-85165103)。
(二)联系方式
1、为了便于年检工作的开展,负责年检工作的相关人员可申请加入“湖南注协评协工作群”(QQ群号:12932907),申请加入时须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姓名”。
联系人:省评协会员部 陈超政
联系电话:0731-85165268
电子邮箱:
举报电话:0731-85165585
举报电子邮箱:
2、我会设立了“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hnszxcpa),请大家扫描关注。
附件: 湘评协(2020)4号(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2020年度应参加年检资产评估师情况一览表
3、2020年度不符合年检规定或未参加年检资产评估师情况表
4、2020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5、2020年度市州应参加年检资产评估师情况汇总表
6、2020年度市州不符合年检规定或未参加年检资产评估师情况统计表
7、2020年度省直管资产评估机构、市州协会年检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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