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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依然有补报名的机会,补报名9月1日起,考试科目由五科变为四科,相信广大考生朋友们对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的具体变化一定很感兴趣,小编故撰文如下:
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自2017年起,考试科目由原《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科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原5个科目考试形式继续保留1年。
1.首次报名人员及未取得任意一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参加新科目考试。
2.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可按照以下两种情况选择其一进行报考:
(1)按照原来5个考试科目要求,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若考试结束后仍未全科通过,则有效成绩对应转换至新科目。(转换方法详见下表)
原考试科目
|
新考试科目
|
资产评估
|
资产评估基础
资产评估实务(二) |
资产评估
机电设备评估 建筑工程评估 |
资产评估基础
资产评估实务(一) 资产评估实务(二) |
财务会计
经济法 |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
(2)参加新科目考试。有效成绩按上述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
自2018年起,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均按《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进行。
(二)考试大纲
《2017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委员会审定,由中评协发布。报名人员可登陆中评协网站下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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