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资产评估师考试免试申请程序
1.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专栏,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本人相关材料电子图片。
2.免试审核采取地方资产评估协会网上初审和领证现场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考生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取得免试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变更免试科目。
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等2023年资产评估师报名简章发布后,进行资产评估师考试免试申请。
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