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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实务(一)》试题回忆版:确定收益期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妍乄 2020/07/08 17:12:09 字体:

《资产评估实务(一)》试题回忆版

房地合一评估采用收益法时,下列关于确定收益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以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为准

B、以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为准

C、孰长为准

D、孰短为准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不动产收益期限应根据具体的评估对象的寿命及评估时采用的假设条件等来确定。 对于单独的土地和单纯的建筑物作为评估对象的,应分别根据土地使用权年限和建筑物经济寿命,扣减不动产开发建设及装修等期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期限。 对于土地与建筑物合成体作为评估对象的,如果建筑物的经济寿命长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或与之相同,则根据土地使用权年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期限。如果建筑物的经济寿命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可先根据建筑物的经济寿命,扣减不动产开发建设及装修等期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期限;然后再加上土地使用权年限超出建筑物经济寿命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价值的折现值。 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与建筑物剩余年限不一致时,应按照孰短原则确定收益期,对超过收益期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应给予残留价值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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