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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2016年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日至29日

来源: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编辑: 2016/05/07 12:01:33 字体:

内容提要:四川自贡2016年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5月29日。四川自贡2016年级审计师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5月30日,截止时间统一定于6月3日16:00,我市资格审核单位为自贡市审计局组织人事科。

关于做好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10月16日统一进行。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5月1日至5月29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6年5月1日至5月30日,缴费时间定于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工作日)内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1号楼2楼服务大厅,电话:2309549)打印发票,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打印。

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我市资格审核单位:自贡市审计局组织人事科(自流井区檀木林大街89号,电话:王悦晓,联系人:0813-2208441)。

请按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6〕15号)的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文件链接:

1、报名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6〕15号)

2、报考条件:《关于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69号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2016年4月28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6〕15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69号)及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6〕 1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10月16日统一进行。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 9:00-11:30 考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考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 9:00-12:00 考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考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5月1日至5月29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6年5月1日至5月30日,缴费时间定于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6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

(二)报名程序

1.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8-86740202、86740303)。

2.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选择考试级别。报考者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考试级别进行报名。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于2016年5月1日至5月29日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到所在市(州)审计局人教处(科)进行资格审查。选择报名点为“省直考区”的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审计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1330室,联系电话:028-86522464,联系人:翟玉萍)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点考场全省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号由审计署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97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62元,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每人每科70元。

五、考试辅导教材的征订与发行

2016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www.auditexam.cn)免费下载。

六、考风考纪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1: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考区 技术、考务咨询电话
省直考区 028-86740101
028-86740202
028-86514038
成都市 028-12333
自贡市 0813-2309549
攀枝花市 0812-3325008
泸州市 0830-2739862
德阳市 0838-2222498
绵阳市 0816-2261452
广元市 0839-3308105
遂宁市 0825-5866016
内江市 0832-2038862
乐山市 0833-2431510
南充市 0817-2810427
达州市 0818-2536985
巴中市 0827-5261628
广安市 0826-2399920
宜宾市 0831-8247722
雅安市 0835-2232251
阿坝州 0837-2825253
甘孜州 0836-2835281
凉山州 0834-2193262
眉山市 028-38197202
资阳市 028-26110985

关于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4〕6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审计师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上述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凡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3.报名条件中任职年限的计算,从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开始,到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为止。

4.上述各款中的“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

二、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像片成功上传后,再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到所在市(州)审计局人教处(科)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审计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从2014年度起,我省每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文通知。

四、培训工作坚持考培分开,参加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培训。要坚决贯彻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参考人员接受培训。

五、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为一次性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审计师资格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按照评审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申报评审相应资格。通过考试和评审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高级审计师职务的能力和水平。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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