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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车船税税收优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10/14 11:34:48 字体: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教材,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车船税税收优惠

(一)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重点掌握):

1.捕捞、养殖渔船。(农业生产)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白牌)

3.警用车船。(白牌)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黑牌)

【补充】拖拉机。(农业生产)

5.新能源车船(2016年调整)

6.外国、港、澳、台临时入境车船

(二)下列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

1.缴纳过船舶吨税的船舶。

2.不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内部作业车船

(三)减半征收

1.节约能源车船(1.6升以下小排量)

2.拖船、非机动驳船。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第六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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