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答(二)

来源: 上海市财政局 编辑:刘小孟 2019/07/17 14:47:07 字体:

2019年7月16日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答(二),对广大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注意事项做了整理及解答。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答(二)

1.问:“工作证明”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主管财政部门怎么填?

答:“工作证明”中的主管财政部门的确定方法如下:

(一)在职的行政事业单位采集对象,由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

(二)在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采集对象,由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工作单位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由其工作所在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

(三)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本市在校学生,由其学籍所在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

(四)其他采集对象,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

“工作证明”中的主管财政部门,应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主管财政部门”一致。

2.问: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采集对象工作单位在本市发生跨区变动,是否需要办理调转?如何办理?

答: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采集对象,因工作单位变动,主管财政部门在本市发生跨区变化的,无需办理调转,其原有信息中“主管财政部门”应变更为现主管财政部门。

3.问:本市金融保险行业、铁路系统的采集对象,“工作证明”中的主管财政部门怎么填?

答:本市金融保险行业的采集对象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在市级的,其主管财政部门为上海市财政局(监督局);本市铁路系统的采集对象,其主管财政部门为上海市财政局(市级)。

4.问:劳务外派或兼职的采集对象,“工作证明”中主管财政部门怎么填?

答:劳务外派或兼职的采集对象,按“工作证明”出具单位的属地关系确定主管财政部门。

劳务外派或兼职的采集对象,原则上由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如果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不在本市,但被派驻本市工作,则由本市实际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如果采集对象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在本市,但被派往外省市工作,则应在外省市实际工作地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5.问:“工作证明”中的“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怎么填?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怎么填?需要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答:“工作证明”中的“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一致,均指会计人员依法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最早时间。原《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7年11月5日实施的新《会计法》取消了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市会计人员库中没有信息的采集对象,“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既不能早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首次发证时间(或发证时间),也不能早于全日制学历载明的毕业时间。在附件类型“首次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中,应上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采集对象,“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不能早于2017年11月5日。在附件类型“首次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中,应上传人事档案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实质性证明材料(例如,有本人签名盖章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表等)。

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会计工作年限审验,均以此次采集的时间为准。“在岗”期间将自动累加其会计工作年限,“不在岗”期间不计入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6. 问: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采集对象,其原有信息中的“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是否可以修改?

答: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采集对象,其原有信息中的“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修改。

确因换发、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致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记载的首次发证时间(或发证时间)晚于实际依法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可在完成信息采集后,向主管财政部门现场提交财政部门认可的相关实质性证明材料(例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本人签名盖章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表等)申请变更,经主管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变更且只能变更一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逐年递增,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再创新高,达到5.9万人,较去年增长6.7%!是什么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呢?高级会计师还有2万的人才缺口,高级会计师人才极度稀缺,越早成为高级会计师,就能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财会行业更稳固的占据一席之地。正保会计网校携众名师等待你的加入

相关推荐: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答(一)

一次通过高会考试和评审 她的秘诀是什么?

是什么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报考高级会计师?

专属报考&评审答疑

  • 报名工作年限怎么算?资格审核材料有哪些?

  • 论文发表没途径?期刊排期太紧张?

  • 学历不算高,公司规模小,业绩没亮点,评审怎么过?

  • 还在被这些问题困扰吗?快来寻求专业老师的帮助吧!

免费试听

  • 贾国军《高级会计实务》

    贾国军主讲:《高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刘国峰《高级会计实务》

    刘国峰主讲:《高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陈立文论文指导

    陈立文主讲:论文指导免费听

  • 刘圻《高级会计实务》

    刘圻主讲:《高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欧理平《高级会计实务》

    欧理平主讲:《高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冯冬梅评审详解

    冯冬梅主讲:评审详解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评审干货

  • 学习计划

  • 备考经验

  • 思维导图

  • 考点总结

  • 分值占比

加入备考小分队

高级会计师微信公众号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