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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在河北省直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1月27日—2月13日(周六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到华西路21号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十七中对面)119房间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关于发放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领取(国家线60分,没有省线)。
在省直报名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1月27日—2月13日(周六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到华西路21号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十七中对面)119房间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在各设区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与各市联系领取合格证事宜。
河北省会考办
2015年1月2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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