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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需提交证书如下:
1、申报人的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6、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7、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8、《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
以上8个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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