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税进行时
根据2018年9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共同发布《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从今年11月1日起,降低1585个税目工业品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至此今年以来已出台降关税措施预计将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税负近600亿元,我国关税总水平将由上年的9.8%降至7.5%。
会议要求,将部分国内市场需求大的工程机械、仪器仪表等机电设备平均税率由12.2%降至8.8%,纺织品、建材等商品平均税率由11.5%降至8.4%,纸制品等部分资源性商品及初级加工品平均税率由6.6%降至5.4%,并对同类或相似商品减并税级。
2018年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自今年7月1日,进一步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5月31日发布公告,明确此次降税涉及1449个税目。降税范围基本覆盖了人们日常消费的方方面面。至此今年以来已出台降关税措施预计将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税负近600亿元。
此外,会议指出,要营造更加公平便利可预期、更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环境。比如,将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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