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济宁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济人考2008〔3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8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09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2008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9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8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对已参加2008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由于丢失准考证而不能正确填写档案号的,请与现场确认地点联系并查询。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接受各年度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六)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统一使用济宁人事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月5、6日,现场确认地点:曲阜市人才服务中心(曲阜市劳动保障局一楼西大厅);联系电话:4492650.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jnrsj-sd.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报名点为曲阜;单位代码为103.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考生即时采集本人数码照片上传,即考生采集照片的时间应在本次考试报名文件上网公布后,采集照片的摄像头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压缩为符合要求的格式后上传,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白色背景,无边框,常戴眼镜者可配戴眼镜,照片要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第三人依据照片能够迅速判别是否是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采集数码照片的考生,必须使用拍摄时间距上传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因使用照片达不到要求而影响正常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考生未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的,而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有意修改照片形象特征、采用合成照片等形式违纪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长负责组织报名工作,统一将报考材料用档案袋一人一袋装好,封皮上写清楚工作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报考类别后按照现场确认时间集中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缴费、办理确认手续。由于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的报考材料要留存现场确认地点报送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复核,请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长于2009年1月14日携带本单位审核通过考生的《报名汇总表》到现场确认地点集中领取考生的报考材料。个人报名不予受理,过期不再办理。
五、现场确认需审验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为: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学历证明;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相关考生报名所需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200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注:所在单位还要在表中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及《XX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各一份(以上两表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5、《200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考单位(部门)承诺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均须加盖公章)。
六、有关注意事项:通过现场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应在2009年1月7日至1月9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若有疑议,须在2009年1月11日前与现场确认地点的工作人员联系。
六、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服务费每人30元。
七、教材征订及准考证事宜:请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长注意并通知到每位考生:(一)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截止到2008年12月23日。考生可以在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并填写《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预订单》及查询《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表》。考生要及时交给本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并由单位人事(政工)科长统一汇总所属考生的订书信息后填写《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预订单》及收齐订书款后,务必于2008年12月23日前报送到现场确认地点,过期不再受理。(二)考生务必于考试时间一周前注意查询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最新动态》中关于准考证的通知,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