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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南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是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凡所考科目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合格标准者,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二、请有关单位考试合格人员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及单位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可直接在本网站的“相关下载”里面下载)、考生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到各自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市直报名点的考生请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办理。
办证时间为2009年11月11日—11月30日(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三、各报名点在办理资格证书时,要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汇总至市人事考试中心。发现弄虚作假者,不得核发证书,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第十五条之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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