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8月26日前可查卷申请核分
各位考生及有关单位:
接省会考办通知,现开始受理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查试卷申请。按照财政部规定,只能对主观试卷进行复核,不受理也不进行客观卷复核。由省考办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能察看试卷。复核内容仅限于有无漏评试题和核分是否有误,已经评阅过内容的不能再复核。
需复查的考生,请将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写明申请复核哪一科分数,由本人签名。每科复核收费50元。
受理申请地点:洛阳市新区财政局办公楼730房间。
受理申请时间:2009年7月27日至8月26日。
咨询电话:63259413
复查的考生仍正常参加2010年度考试报名。
洛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200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