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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第六章知识点:收益与分配管理概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3/08 09:54:39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财务管理》论坛学习小天地开通啦!此讨论区意在与各位考友一同奋战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在此,将与大家共同探讨专业知识、学习方法、状态调整等等,凡是与考试相关的东东或西西,我们尽可在此商议。同时,在这里也会紧密结合正保会计网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各位考友服务,及时为考友提供网校的资源。最终目的只有其一,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考试顺利通过。我将与大家携手并肩,共同奋战这些时日。

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科目

第六章 收益与分配管理

  知识点一、收益与分配管理概述

  (一)基本内容

  (二)利润分配管理

  

分配顺序分配项目说明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的积累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
 
向股东(投资者)
分配股利(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提示】

  1.利润是收入弥补成本费用后的余额;

  若成本费用不包括利息和所得税,则利润表现为息税前利润;

  若成本费用包括利息而不包括所得税,则利润表现为利润总额;

  若成本费用包括了利息和所得税,则利润表现为净利润。

  2.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不能用来发放股利

  【例题·多选题】如果企业在股利分配上认真遵循了“分配与积累并重”的原则,那么企业将会( )。

  A.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

  B.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C.提高经营的稳定性

  D.体现分配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答案】AC

  【解析】恰当处理分配与积累之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能够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这是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的体现。选项B体现了兼顾各方利益原则,选项D体现了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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