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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会〔2011〕26号)文件精神,现将吉安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上述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生的具体成绩请到江西会计网()上查询。
三、因考生报名有误造成中级三门考试科目合格而成绩无法合并的,请通知考生于2010年11月7日前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796-8224391)。
四、2011年度考试采用网上评卷方式进行阅卷,这种阅卷程序避免了漏评、统分、登分等错误,故我们不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五、合格人员(打开附件1)申办资格证书的时间延长至是2011年11月7日。向考试报名点的人事部门(市直单位的合格人员送市财政局会计科)申办资格证时,请合格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会计考试准考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合格人员还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盖有单位公章、填写齐全并附有二张(其中一张为二寸,另一张为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打开附件22)。
各报名点对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后,请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合格人员另外提交本人毕业证、会计从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10年11月30日后登录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zc)上查询。
吉安市财政局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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