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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报考者须登陆“河北会计信息网”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考人员要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2日至10日(双休日正常审核)。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在考试前2周关注“河北会计信息网”网站的公告。
承德市财政局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驻承单位: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冀会考办[2013]2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26日、27日举行,现将我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要求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按照冀职改字[2003]41号、冀人发字[2004]27号和冀职改办字[2006]72号文件执行。其中学历、资历条件:报名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博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5年(或者7年)以上。
(2)关于中级会计资格证书要求:评审通过的会计师只限于1991年之前和1993年;不接受持有部门系统内部评定的中级会计师资格证考生报名。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三)凡2011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2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四)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各县、区财政局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冀会考办[2007]8号)文件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次41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05]17号文规定,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办理订购手续,并预交书款。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须登陆“河北会计信息网”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考人员要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携带资料
1、报考初、中级资格考生
(1)网上报名后携带打印好的《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同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当地财政部门审查资格,通过审查后现场确认及缴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2日至10日(双休日正常审核)。
(2)报考资格确认地点:各县区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市直考生到承德市财政局会计之家审核确认。
(3)中直、省直驻承单位和省直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应考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局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高级资格考生
(1)提供以下材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彩色同底近照4张(其中:报名表2张、准考证1张、成绩单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完成近三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复印继续教育纪录)、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统一用A4纸复印,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2)县区各单位、市直各部门、驻承单位由本人依据报名条件和要求直接到承德市财政局会计之家大厅初审,市财政局审核后报省财政厅核准。现场初审时间:2013年5月2日至10日(双休日正常审核)。
(三)各县、区财政局负责本地区公布2013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30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一16∶30 财务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一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在考试前2周关注“河北会计信息网”网站的公告。
六、市直考生现场审核地址及电话
审核地址:承德会计之家(开发区财苑嘉地小区9号楼)
联系电话:0314-2256171 、2256233 、2255290
联系人:丁稚 、 肖冰 、纪春华
各县区财政局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生报名组织工作,确保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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