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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二章 存货
知识点二 存货的期末计量
一、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也就是历史成本或账面余额。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法核算的,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二、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一)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1.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
(1)持续下跌,无望回升;
(2)产品的成本大于售价;
(3)转产产品的原材料,且本身减值;
(4)产品市价逐渐下跌;
(5)其他情形。
2.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的情况
(1)已霉烂变质;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
(3)不需要且已无价值;
(4)其他情形。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取决于持有目的。即,持有目的是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决定因素。
1.存货的分类
要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首先要对存货进行分类。按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可将存货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出售的存货,另一类是用于生产耗用的存货。
(1)用于出售的存货
用于出售的存货,是指在期末确定未来将用于出售的存货,包括产品、商品、已决定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
(2)用于生产耗用的存货
用于生产耗用的存货,是指在期末确定未来将其用于生产耗用的存货,主要是指原材料。
一般说来,企业持有原材料的目的大多是用于生产耗用,但是,如果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决定停产某种产品,出售相关的原材料,则这样的原材料应视为"用于出售的存货".
2.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公式
下面公式中,用"产品"代表"用于出售的存货",用"材料"代表"用于生产耗用的存货".
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产品的估计售价-产品的销售税费
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产品的估计售价-尚需投入的加工成本-产品的销售税费
【解释】 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就用自身的售价扣除销售税费;但是,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不能根据材料自身的售价来计算,因为材料持有的目的是用于生产产品,并非用于出售,所以材料自身的售价没有意义,材料的价值需要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来体现。所以,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要通过所生产产品的售价来计算。
尚需投入的加工成本,是指将原材料加工成产成品还需要投入的加工成本,即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的统称。
3.估计售价的确定
在计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公式中,估计售价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存货的估计售价,应按照按以下顺序确定:
第一,签订了销售合同的部分,按合同价格;
第二,未签订合同的部分,按市价计量。
如果企业持有的同一项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订购的数量,应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金额。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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