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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第十一章知识点: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7/31 09:48:11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知识点九、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  

  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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