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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一章知识点:特殊劳务收入的确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7/31 09:49:22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知识点十、特殊劳务收入的确认

  1.安装费收入

  如果安装费与商品销售分开的,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安装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安装费是销售商品收入的一部分,则应与所销售的商品同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佣金收入应在广告公诸于众时确认收入,而广告制作佣金的收入则是按完工程度确认收入。

  3.开发软件收入

  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4.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收入

  对于商品的售价内包括可区分的在售后一定期间的服务费,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服务费递延至提供劳务的期间确认为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为收入。

  6.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

  应按提供服务的性质为依据,一次性的,应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分期服务的,在收到款项时,计入"递延收益",提取服务时分期确认收入。

  7.特许权费收入

  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提供服务时分期确认收入,提供设备和有形资产的应在资产所有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8.定期收费

  应在合同约定收款日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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