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2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9/28 11:36:18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知识点九、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