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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0/10 09:06:19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四章 营业税法

  知识点二、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

  ①铁路运输部门的纳税人:各自的管理机构②水运、空运、管运、铁路以外的其它陆运: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③单位以承包、承租、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方承担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承租人、人为纳税人。

  注意和增值税的规定不同:增值税规定:承租人和承包人: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④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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