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税率的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0/28 10:12:21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知识点九、税率的确定

  (一)、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

  (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注意: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 承包、承租入按合同( 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三)、其他所得:20%应注意的问题:

  1、稿酬减征30%;

  2、劳务报酬加成征收;

  3、出租居民住房适用10%的税率;

  4、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从2007年8月15日起,居民储蓄利息税率为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

[上一页]   [下一页]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智铭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