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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财务成本管理》预习: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2/28 09:51:49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管理》科目

第十六章 产品成本计算

  知识点十五、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一)联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

  联产品,是指使用同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加工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

  联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方法主要有:

  1、售价法

  在售价法下,联合成本是以分离点上每种产品的销售价格为比例进行分配的。采用这种方法,要求每种产品在分离点时的销售价格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联产品在分离点上即可供销售,则可采用销售价格进行分配。如果这些产品需要进一步加工后才可供销售,则需要对分离点上的销售价格进行估计。此外,也可采用可变现净值进行分配。

  2、实物数量法

  采用实物数量法时,联合成本是以产品的实物数量为基础分配的。这里的“实物数量”可以是数量、重量。实物数量法通常适用于所生产的产品的价格很不稳定或无法直接确定。

  单位数量(或重量)成本=联合成本/各联产品的总数量(或总重量)

  (二)副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要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

  由于副产品价值相对较低,而且在全部产品生产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因而可以采用简化的方法先确定其成本;然后从总成本中扣除,其余额就是主产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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