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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关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2/15 09:33:02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九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知识点二十六、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的关系

  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保证期间消失,开始计算保证的诉讼时效。按照不同的保证方式,保证的诉讼时效有不同的规定。

  注意: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能够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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